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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觀察家
  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熱居高不下,根源在於教育部門主導下形成的校際間的巨大差距。社會願望和教育規律其實並不一味排斥一定比例的擇固態硬碟校,大家真正痛恨的是擇校過程的不透明、不平等、不公平。
  教育部頒發了“小升初新政”後,隨著新學期的開始,各地都在相繼新竹房屋研究落地措施,教育部又發佈了將對19個重點城市進行督導的消息。一時間,“小升初”政策的走向吸引了億萬家長和學生的眼光。
  “上名校難”、“讀名校貴”,是義務教育廣為社會各界詬病的一大頑疾,以至於十八屆三中全會都明確提出要破解擇校難題,並把此作為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預防癌症的方法重要改革突破口。政策的字裡行間處處顯示出教育部重典治亂的決心,但是,“新政”是否真的能破解擇校難題、促進教育公平?
  “新政”行政“一刀切式”的“就近免試入學”,初衷是為了公平,但同時也固化了“學區決定論”,到哪兒上學、上什麼樣的學,全依學生的出生或戶籍或居住地定終身;不允許學校有擇生的權利,實際上也剝奪了學生正當的擇校權利;限制特長生,意在管制教育的異化、招生的腐抗癌食物排行敗,也限制了學生的多樣化發展,更易固化“千校一面”格局;要求民辦學校免試招生,是行政權力對教育市場的不當干預,既有悖於《民辦教育促進法》,也讓其在現實中根本無法操作。
  這樣的“新政”其實是一廂情願地以不給擇校的機會、權利去迴避現實中的擇校難題,是一種消極的管理方式。實際上,在社會流動性強、利記憶體益訴求多樣化的今天,擇校現象顯然遠非一個“限”字了得的,禁擇校的結果,將使更多人不惜代價去搶購學區房。
  之所以會出現前述的悖論,根源在於教育行政部門履職的錯位、越位、不到位:政校不分、以政代校。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熱居高不下,根源在於教育部門主導下形成的校際間的巨大差距。社會願望和教育規律其實並不一味排斥一定比例的擇校,大家真正痛恨的是擇校過程的不透明、不平等、不公平。因此,教育行政部門該做的,是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儘快強力解決校際間硬件的不均衡;儘快強力推行校長、老師,特別是名校長、名師在校際間的流動;嚴厲查處特權校、校中校、班中班,以及擇校過程中的不平等、腐敗行為。對於學校的辦學包括擇生權利,則應給予一定的尊重,讓學校在履行義務教育職責功能與保持個性化、特色化發展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畢竟,擇校既是一種現實需求,也是學生的一項基本權利。教育行政部門既要履行好自身“有教無類”、確保教育公平的職責,也要給學校“因材施教”、落實以學生為本理念創造空間。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改革是由問題倒逼而產生,又在不斷解決問題中而深化。”真正的改革,應是直面問題,因勢利導,化解矛盾,解決問題。要破解“小升初”難題,與其對擇校需求視而不見,不如標本兼治:大力促進學校的優質、均衡發展,在此前提實現的情況下,務實研究允許擇校的前提條件、擇校比例,以及公平公開公正的擇校方式。
  □江南一木(學者)  (原標題:“小升初新政”能否帶來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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